各位教职工:
寒假来临,春节将至,为持续巩固拓展我校“清廉学校”示范校创建成果,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我们务必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的头脑,坚定不移地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,坚决遏制“节日病”的滋生与蔓延,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、清清爽爽的节假日氛围,现就春节及寒假期间的纪律提醒如下:



1.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、赠送和发放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,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。
2.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、贵重物品等。
3.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。
4.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、图书报刊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5.严禁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规定,严禁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、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。
6.严禁违规参加“同学会”“老乡会”等聚会,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。
7.严禁酒驾醉驾、赌博等违法行为。
8.严禁组织和参与宗教、封建迷信等活动,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。
9.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与教师身份不符的信息、言论、图片、视频等,不信谣不传谣,严格规范个人网络言行。
10.严禁有损教师形象和师德师风的行为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年关就是廉关,节点就是考点。希望全体教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严守廉洁纪律,坚决抵制不良风气,共同营造廉洁文明、欢乐祥和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监督举报电话:3123324;312296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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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党委办(纪检监察室)
图片:来源于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