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中秋佳节,月光如水,洒满人间温情;国庆盛典,红旗招展,彰显国富民强。双节同庆,愿在这美好的时光里,我们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,国的强大。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营造风清气正、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,现将有关纪律提醒如下:

1.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等福利。
2.严禁违规使用公车,或将公车用于私人事务,以及私车公养等行为。
3.严禁公款旅游,或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、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。
4.严禁以任何名义公款吃喝,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。
5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购物卡、蟹卡蟹券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及以各类电子红包、快递物流方式“隔空送礼”。
6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或借机敛财。
7.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活动。
8.严禁酒驾、醉驾和参与封建迷信、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。
9.严禁节日期间违反带班值班规定擅自脱岗、空岗、漏岗,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。
10.严禁不讲组织程序、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等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。



希望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严守纪法底线,自觉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共同营造清廉、节俭、欢乐、祥和的节日氛围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878-3123324;
0878-3122965
监督举报邮箱:cxyzdwbgs@126.com
中共楚雄一中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年9月12日
END
文稿、编辑:党委办(纪检监察室)